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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审判难撼铁矿石四成涨幅?

2010年02月12日 15:17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力拓员工胡士泰等人离他们的审判更近一步,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价格谈判桌上的被动地位似乎并未改变

  【财新网】(记者 马静婴 张伯玲)临近中国春节,力拓集团铁矿业务中国区总经理、澳大利亚籍华人胡士泰离他的命运审判更近了一步。

      2月10日,新华社报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对他和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三位同事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胡士泰和三位同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数家中国钢铁企业巨额贿赂;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

      胡士泰等四人在2009年7月5日被中国国家安全机构刑事拘留。最初,根据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发布的通告,四人被指责在2009年的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其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或包括中国钢企原料库存的周转天数、进口矿的需求、吨钢单位毛利、生铁的单位消耗等。

      “刺探窃取”“国家秘密”“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等诸多敏感词汇,引起国内外对此案的极大关注,中国钢铁企业的财务数据是否构成“国家机密”也成为议论焦点。这一事件立刻被冠以“间谍门”之名。

      不过,胡士泰等人的“罪行”严重程度迅速被降级。2009年8月1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对四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同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此时案件定性已改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18年。如果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胡士泰等人被捕之时,正逢中国钢铁企业与国际铁矿石生产商铁矿石价格谈判无法达成一致且各不让步。故而,中外业内人士对此案缘由多有猜测。公诉之后,外界对于胡士泰等人涉案详情可以有进一步了解。力拓等国际铁矿石生产商是否因此而从中国获取巨额利润,到时也自有分晓。

      不过,眼下新一年度的铁矿石价格谈判已经开始,中国看起来并未扭转被动局面。普氏能源资讯的一则报道称,中国前五大钢铁企业已与全球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力拓、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之一达成暂时意向,2010年-2011年的铁矿石合同价格将较上一年度的基准价格上涨40%。

      对中国钢铁企业来说,选择却是显而易见的——提价40%也要选长协。因为即使涨价40%,长协价依然低于目前的现货价。

      如果这一涨幅被接受,意味着中国铁矿石进口价格重新回到2008年-2009年的历史最高位。■

      (详见2月22日出版的2010年第8期《新世纪》周刊报道“力拓员工动了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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